關于建立集團審計中介機構備選庫的公告
2016-07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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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漢環境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集團”)是經武漢市委、市人民政府批準組建的國有獨資企業,主要承擔我市大型城管基礎設施和環境項目的投融資、建設及運營等。為加強我集團項目審計、造價咨詢工作,規范委托行為,提高工作質量,決定建立集團審計、造價中介機構備選庫(以下簡稱“中介機構”),并按照中介機構自愿申請、集團評審小組評審選擇的方式選擇中介機構入庫。
一、備選條件
能承辦我集團審計業務(包括財務收支審計、經濟責任審計、以及其他審計業務)、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等,并具備下列條件的中介機構:
(1)取得營業執照,并具有行業主管部門核準的執業資格,連續正常執業滿三年以上,上年度年檢合格,為武漢市財政投資評審機構庫入庫機構,其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中介機構應具備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(含乙級資質)以上資質;
(2)有良好的社會信譽,近三年內無違規違法執業行為或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、行業自律組織的處罰,并在承擔相關業務工作中沒有出現重大質量問題和不良記錄;
(3)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審計質量控制制度。
二、申報材料符合以上條件,并愿意承辦我集團審計、工程造價咨詢等業務的中介機構,自愿向我集團提出申請,并報送以下材料:(1)集團審計中介機構備選庫申報表(見附表);
(2)近三年所實施的主要審計項目清單;
(3)營業執照、執業證書(資質證書)復印件;
(4)上年年檢合格以及執業人員的相關證明復印件;
(5)近三年未受到有關部門處理處罰、敗訴及無不良行為記錄的承諾書證明。上述提供復印件的資料,同時要提供原件校驗。我集團將成立評審專家委員會對中介機構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,并確定入庫中介機構名單。
三、申報時間
凡有意從事我集團委托審計、造價咨詢等業務的中介機構,請于2016年7月20日前將上述材料報送集團監察審計部。
四、使用和管理
我集團的審計項目、工程造價咨詢項目等原則上在備選庫中按規定程序選擇中介機構(需公開招標的項目按有關規定執行)。集團將建立質量信用評價制度,對中介機構的工作質量和信用等情況進行評價,實施動態管理,并建立退出機制。本次審計、造價中介機構備選庫名單有效期為一年,期滿后,將根據考核評價情況進行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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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告
二○一六年七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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